1.2实验内容
首先向被试者解释恶意书写的含义,模拟出恶意书写的情境环提示采用何种伪装手段)。然后被试者在设计好的表格内分别用正常、慢速、快速、恶意书写等4种方式书写一句话。在表格中记录被试人的文化程度、年龄、是否懂文检知识等。
1.3统计方法
分别统计两类人群中文化程度、年龄与具体伪装手法出现率的对应关系。
伪装手法的出现率=(伪装手法的出现次数/该人群人数)X100 %。为了便于研究,把年龄分为3个阶段:20-30岁(青年)、30-50岁(中年)、50岁以上老年)。把文化程度也分为3个层次:小学、中学(含中专)、大学(含大专)。为了降低由于统计人数较少出现的误差,对受试者人数少于10人的人群不详细统计伪装手段的出现率,只标明出现次数,作为参考。
2结果及分析
2. 1 116位不懂文检知识被试者的统计结果
116位不懂文检知识被试者的统计结果见表2
从表2可以看出:
(1)恶意书写的伪装手段
恶意书写笔迹中的主要伪装手段是加快书写、改变字形、降低水平和改变结构。其中加快书写是最主要的伪装手法,在30至50岁小学、中学、大学文化程度人群中出现率分别是60%, 55.9%,42.8%,改变字形、降低水平和改变结构三者合计出现率分别为19.9%, 47%, 57.1%。可见,随着文化程度提高,恶意书写人倾向于用一般性伪装中的可以改变字的外形结构的手法替代加快书写。需要注意的是小学文化程度的人没有出现降低书写水平的伪装手法,这与这些人书写技能较低有关。30岁以下中学文化程度的人没有出现改变字的写法的伪装手法,这和这些人多数正处于学生阶段,并且所受教育比较规范有关。
(2)恶意书写伪装手段的多样性
在不懂文检知识的116人中有90人恶意书写时采用较单一的伪装手法,占总人群的77.6 % ,这说明大部分不懂文检知识的人伪装手段的多样性较差。出现伪装手段多样性的26人占总人群的22. 4%,其中30岁以下大学文化的人群中有多样性的最多,达50%,这是由于他们接受新生事物较多,思维活跃所致;而50岁以上的人群中和30岁以下中小学文化的人群中,伪装手段多样性的出现率较低,如30岁以下中学文化程度的人中多样性出现率仅为5.8%, 30至50岁的人群中多样性出现率稳定在22%左右。这说明除了高学历的青年人以外,伪装手法的多样性和文化程度关系不大,而和年龄有直接关系。
(3)恶意书写的伪装程度
在小学文化的人群中,将恶意书写的字迹与其正常书写的字迹进行比对,发现伪装字迹的变化程度普遍较小,如其中出现率为23. 3%的故意写错别字,多数情况下就是在常用字上出现多笔少画的错写,而在运笔、笔顺、搭配比例等特征上并没有变化。在涉及一般性伪装的笔迹中多数只是在个别字中出现连笔动作减少,或有不正常的停顿现象。但其文字布局、笔顺、错别字、搭配比例等特征上都没有明显的改变,甚至无改变。加快书写速度的伪装,多数在书写时是稍超出正常的书写速度,与正常字迹比较只是在个别字的笔画上出现连笔增多、运笔紊乱的现象。将多用连笔的字迹与其正常字迹进行比对,可看出虽然前者出现连笔增多,甚至出现了字字相连的现象,但是整个笔迹的错别字、笔顺、文字布局等特征都没有明显的改变。
中学文化程度的人群恶意书写时笔迹的变化程度比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大,手段也多一些,如出现了改变笔形、左手伪装等。其中30岁以下的人群中,伪装的手段较多,但是由于此年龄段的人多数是学生,社会阅历浅,所以笔迹伪装程度不大。在进行慢速书写时,书写动作迟缓,运笔呆板是这一年龄段的共性;进行强行加快书写时,运笔紊乱,字迹潦草是共性;改变字的正常形态书写时,书写扁形字和长形字最常见,但是受青少年年龄和心理制约,笔迹中正常部分居多,变化部分较少。上述伪装手段虽然使笔迹发生一定的变化,但是在文字布局、错别字、笔顺等特征上没有改变。30 -50岁中学文化的人群是当前我国小规模经济活动的中坚力量,也是恶意书写的高发人群。他们都经历过教育和所处社会环境的重大变革。和其他人群相比,这些人阅历丰富,智商较高,伪装手法也最丰富,除了加快书写、改变结构、改变写法、降低水平、改变字形、写错别字、左手伪装等以外,还出现了重描字。比较而言,这个人群在改变写法和改变结构这两个伪装手法上的出现率是比较高的,分别为17. 6%和20.6%。其中改变写法多为繁简写法的变化。实验材料反映出的特点是笔迹中的正常部分与变化部分并重,伪装手段及变化程度本身也表现出白信的心态。结合其正常书写的笔迹进行比对分析,不难发现‘特合与差异双突出”的特点。
大学文化程度的人恶意书写时,伪装程度较大,伪装手段多样化趋势明显,整体而言29 . 6 %的人出现多种伪装手法并用的现象。其中,大学文化20-30岁的人群以学生和毕业不久的学生为主体,他们更倾向于选择通过改变字的外部形态对笔迹进行伪装的手法,统计发现改变字的正常形态的最多(出现率为50% ),其次是加快书写(出现率为40 %>、改变结构(出现率为30%}。在改变字形中不仅是书写长形字或是扁形字,在个别字的行笔中提顿转折动作消失,笔画的搭配比例关系发生了一定的变化。总体而言特征变化较明显,但其文字布局,尤其是特殊的标点符号和一些白然流利的运笔动作上会较好地反映其书写习惯。年龄在30
^'50岁大学文化的人和文字打交道的机会比较多,尤其是一些人练过书法,书写水平较高。因此降低书写水平的出现率明显提高,达到28.5 %。其他出现率较高的为加快书写(( 42.8 % )、改变结构(14.3 %>、改变字形(14.3%}。笔迹的具体特点与30 ^'50岁中学文化的人相近,总观笔迹变化明显。
(4)横向比较
通过横向比较可以发现恶意书写时各类伪装手法最容易出现的人群,如加快书写和故意写错别字在小学文化30-50岁的人群中出现率最高,分别为60%和23.3 %;改变字形在大学文化20-30岁的人群中出现率最高,为50%;改变写法和改变结构在中学文化30-50岁的人群中出现率最高,
分别为17. 6%和20.6%0
随着文化程度的变化,同一年龄段的人群恶意书写时,在一些伪装手法的出现率上出现了规律性的变化。如随着文化程度的提高,在30-50岁的人群中表现出如下规律:故意写错别字和加快书写的出现率明显降低;改变字形的出现率比较稳定;降低水平的出现率上升;改变写法在中学文化的人群中出现率最高。这也可以看出,故意写错别字是‘较低层次”的伪装,多被文化层次较低的人采用;改变结构多出现在文化程度相对较高,伪装较严重的笔迹中。
2. 2 27位懂文检知识的被试者的统计结果
一般人群中懂文检知识的人很少,在120人中只有4人,占3. 3%。为了对这一人群进行深入研究,我们又在学过文检知识的在校大学生中随机选取了23人,并收集他们的笔迹作为研究对象。对上述27位懂文检的人员恶意书写的笔迹进行分析和统计,结果见表3
从表3可以看出:
(1)恶意书写的伪装手段
这一人群中恶意书写的主要伪装手段是改变结构、改变写法、降低水平、加快书写等,出现率分别为56.5%, 30.4%, 26.1%, 21.7%。此外还出现了改变字形、改变笔形(都为17.4% )、改变笔顺(占8.7%),其中改变个别字的笔顺是这个人群特有的伪装手法。从恶意书写伪装手法的分布可以看出,这个人群采用的伪装手段是比较集中的,而且多表现为改变细节搭配、改变写法、改变笔顺等较深层次特征的伪装,而容易暴露伪装特点的左手伪装、改变用笔方式等伪装手法并没有出现。
(2)恶意书写伪装手段的多样性
27位懂文检知识的被试者恶意书写时,同时出现多种伪装手段的有17人。其中,在23位我院学员中有14人同时出现多种伪装手段,占该人群的60.8%,远远高于不懂文检知识人群的22.4% 。这说明文检知识的多少对恶意书写伪装手法复杂性的影响是很大的。
(3)恶意书写的伪装程度
这个人群恶意书写的伪装程度是最高的。其特点可以概括为笔迹的貌似正常和笔迹部分细节搭配特征上的变化突出。具体表现为,多数情况下恶意书写的笔迹和正常书写的笔迹在字形、字体、字的大小及整体结构上相近,笔迹变化不大,伪装的特点不明显。而在部分细节的搭配位置、运笔形态上却差异较大,不少人还能注意到相同部位重复出现时伪装的一致性。和其正常笔迹比较,除了书写人注意到而改变的那部分细节的搭配和运笔以外,在基本的搭配比例、运笔的趋势、特殊笔顺及文字以外的特征上仍然有较好的符合。这也充分印证了书写习惯的反映性原理。
(4)与不懂文检知识人群的比较
通过和不懂文检知识的人群比较发现,虽然恶意书写时伪装笔迹的主要手段仍然是加快书写、改变结构、改变字形和降低水平等,但是它们的出现率有了明显的变化,具体表现为:加快书写的出现率较低,仅为21.7%;改变结构的出现率最高,为56.5%;改变写法的出现率较高,为30.4% 。以改变结构和改变写法作为主要伪装手法是懂文检人员进行伪装的主要特点。其中改变结构更多地是在部分细节搭配位置上规律性的变化,这种变化将对综合评定过程产生不利影响;改变写法则会导致恶意书写笔迹与正常笔迹之问特征的明显差异,并且这些差异点很难通过有限的样本得到合理的解释,这也将影响到综合评断。此外,有的人在笔顺
上的变化更增加了正确做出结论的难度。所以,虽然从表面上看,懂文检的人伪装的花样少了,但是实际上他们更注重对笔迹深层次特征的伪装。
3结论
实验研究的结果印证和充实了理论研究的成果。通过实验研究我们对恶意书写的具体伪装手法有了更深入的认识,除了案件中已出现的降低书写水平、改变字形和改变写法外,其他的伪装笔迹的手段也有出现,如改变结构、改变笔形、改变用笔方式、故意写错别字、多用连笔、加快书写、左手伪装、改变布局等。这些伪装手段中有儿个较新的提法,如改变结构是指书写人只以改变一少部分笔画的长短或搭配位置作为伪装手段,笔迹结构变化不大;多用连笔是指书写人只以连笔书写作为伪装手段,在书写速度较慢的情况下连笔书写;加快书写是指大部分字上书写速度明显快于常速,但达不到强行加快的程度等。可见,从总体上来看,恶意书写与相应的刑事案件中经常出现的各类传统伪装手法相比,主要差别表现在笔迹伪装变化的幅度上。
实验研究结果表明:是否懂文检知识对恶意书写的具体手段、伪装程度、伪装手段的多样性等方面的影响很大;各类人群中恶意书写的主要伪装手法是加快书写、改变字形、改变字的结构、降低书写水平、改变写法等;不同文化程度和不同年龄的人恶意书写时在伪装手法的多样性、伪装手段及其出现率以及伪装程度上不同,并有一定规律可循。
本实验研究源于文件检验实际案件中遇到的新问题,因此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研究结果对于恶意书写案件的检验也具有一定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1]中国刑事科学技术协会第三届学术研讨会论文汇编.
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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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共安全杂志社,2003.
[3]第五届全国文件检验学术交流会论文集.北京:中国
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0.
[4]贾玉文.笔迹检验.北京:警官教育出版社,1999.
债任编辑李记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