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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勒索案件的笔迹心理分析
作者:佚名    案例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9-7

案情简介:

12005年元月14日早,某县新城镇东寨村梁果女家院门口发现一白色塑料袋,内装用紫云烟盒书写的敲诈勒索信一封和单刃匕首一把。

现有物证

紫云烟盒半张。上缘有明显的剪削痕迹,剪削边缘可见书写痕迹。说明上半部分还有字迹。边缘手撕痕迹。先写后撕。

单刃匕首一把。全长     CM,手把为米黄色木把,手把长    CM,手把上沾有较多的油滓,有浓的烟味。刀忍是不锈钢的,全长    CM。经检验:手把上检出动物油成分和矿物油成分,刀刃与刀把结合部颗粒钙、铁元素较多。使用较杂。

白色塑料袋是天天新超市的(就在县城中心),无明显的特殊性。

2、元月23日凌晨1点左右,某县交通大厦餐厅一层玻璃被砸,罪犯使用的是一块半截砖,砖外包一沓信纸,用胶带缠绕。信纸第一页和背面用彩笔书写敲诈勒索信,经检验,该信件与元月14日的信件是同一人书写。

 

 

 

 

 

 

 

 

 

 

 

一、关于30万、10万元勒索案书写者的心理分析

1、排除个人报复的可能。以30万元倒数第1行及第5行为该份笔迹最为自然的笔迹,我们以字体右倾、未笔下压、压力重心散乱、行距不一以及10万元的类似特征进行匹配发现两份笔迹实际为一人所写,并以其特征对其心理进行刻画为:

性格内向、不善于表达,缺少语言、平时也不爱跟其他人打招呼,大部分时间会呆在家里,不喜爱在外面与人找交道,活动范围十分有限。作风懒散、没有什么进取心,敢想却不敢做,即便是也会是在其他人的鼓励和怂恿下完成的。懦弱胆小,即便受了欺负也不敢去报复。不是一个自信的人。做事犹豫,想的比做的多。情绪反复不稳定,有点让人捉摸不透,十分的古怪。

2、排除单个作案的可能。从整个书写情况来看,并没有出现能够让他产生足够心理能量的尖锐和快速的笔划,即使是最后一次10万元书写的大字,以及他画的那辆呈右向下倾的轿车来看,也露出他怯弱的一面。即便是应该能够表现出无比凶狠的那个叉,也写得十分的无力,其笔迹的压力和速度根本无法表现出一种信心和决心。显然其自信程度也是不够的,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他是一位比较胆小的人,他的行为只是怂恿所致。

同时,从文字内容所表达的意义与笔迹特征所表现出的心理特征基本吻合,笔迹中出现了不少的错字,其文化程度较低,最多初中毕业。另外从“30万元差一分钟也不行”这句话来分析,其思维混乱,思路不清。

所以我们认为,他是无法单独承担一起勒索案件的整个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可以断定他只是一个书写者和执行者,而不是真正的策划者,其后肯定存在操纵的人。

3、从其10万元的笔迹来分析,他使用了两种不同颜色的水彩笔,书写时手持笔尖部位极力扭动手腕造成笔划连贯,与前一份笔迹形成不同的风格。对于书写者而言,无非存在三种意图:想让警方知道这是多人制造的案件,加上两起勒索后都不了了之,其实试图引起一种轰动的效应,去吸引更多人的注意。

 

二、关于第341的笔迹心理分析

这份笔迹的书写者表现出另外一种心理特征。天马行空,独来独往。可能会喜怒无常,心狠手辣,行动诡秘。头脑里点子不少,可总是不能用到正路上。可能存在诈骗案或者抢劫案经历。文字语言与笔迹特征表现出的心理特征也是吻合的,确定为同一书写。该位书写者可能系整个方案的实施者和参与策划的人。结果:后者的体态描述:身高约168-171cm,瓜子脸,运动型身材,经常穿茄克,穿着比较讲究,夏天爱留板寸,嘴角常常挂着一丝笑容。年龄约35-40岁。

 

三、关于两案(30万、10万与341)合并侦破的建议。

考虑到该县曾经发生过类似案件,并且一起没有侦破,其他犯罪分子可能会因此铤而走险。两案具有十分相似的特征,我们建议进行并案侦破。其理由如下:

1、  书写者具有共同的特征。根据三份笔迹书写水平,并对笔迹的伪造程度进行了辨别,特别进行了错别字书写可能存在的思维中断的等情况进行分析,发现三位书写者存在一定程度的行动关联和思维关联特征。即在这一方面文化程度不高,因此可以判断两人极有可能来自同一团伙。在341这份笔迹中,还存在另外一个人的笔迹,就是书写:鸡死和在死死死上面打叉的。运笔流利,笔划无间距,笔划十分流畅,其思考能力和水平均在前两位之上,同时他画的两把剑,锋芒十足,杀气腾腾,还使用三个圈和一道横杠进行了强调。这位书写者应为整个案件的操纵者或策划者。或许这与341中所提到的“三兄弟”可能存在一定关系。

2、  两案相隔不久,时间上存在延续关系。

3、  两案勒索的金额按时间顺序递减,由的30万元到10万元,再到3.41万元,到最后无人出现,整个案件的最后结果基本一致。

4、  两案使用的材料具有相似性。10万元使用了绿色和黑色的水彩笔,以及多张旧信笺。从字笔迹的墨色来看,彩笔也不是全新的。341也使用了英文格纸,这些材料如非盗窃而得,肯定来自某个具有学生或者文化背景的家庭。最有可能就是书写“鸡死”者。

5、  手段一样。都使用了同一种方法来传送信件。并且在信中都提到了“爆炸”这一恐吓方法。

6、  两者在书写时都进行伪装,极力隐藏笔划方面的主要特征。

7、  处理结果一样。前两次没有露面,后一次同样也没有露面,没有采取任何后续措施。

 

 

附件一:第一位书写者的职业倾向分析

 

 

结论:该笔迹书写者的职业倾向为现实类,次要倾向为传统类。其中现实类的主要职业集中于需要手工技能的项目、使用机器或者技术方面的工种、体力活、户外工作、使用工具或者设备的工种、修理或者安装工作、需要指定任务的工作。传统类工作主要集中于需固定安排和指定目标的岗位。

 

附件二:第二位书写者的职业倾向分析

 

 

结论:该笔迹书写者的职业倾向为胆识类,次要倾向为艺术类。胆识类主要集中于社交类方面的职业,次要为艺术类相关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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